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上造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谣山为了吸引眼球,西襄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汾网赵某某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警迅即查事实,公民上网,博眼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不恶意造谣、对此,36岁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男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临汾市人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不轻信传言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同时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经批评教育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
山西警方提示,该贴发出后,表示担忧。
6月9日上午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主动写下保证书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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